教师函字〔2023〕1号
各教学院(部)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,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,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,按照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(晋教师函〔2022〕98号)》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教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平台“2023寒期教师研修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
全体教师
二、研修时间与要求
寒假研修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2月28日,教师需在此时间段内,进行在线学习,在这之后将无法继续学习。
三、研修方式
教师请使用电脑端访问网址:
https://teacher.higher.smartedu.cn/h/subject/winter2022/
进入“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”专题,实名注册后学习,参加过2022年暑期研修的教师,可以跳过注册环节直接登录学习。完成学习后,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,研修结束后教师获得的学时,凭电子学习证书,记入教师培训学时。
四、研修内容
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共有5门课,每门课有若干学习资源,本专题为教师提供5门课程,每门课程提供多个学习资源,教师可以按需选学。其中“教师直播教学安全”课程于2022年12月2日开放学习,其他4门课程于2023年1月5日开放学习。具体课程清单如下:
序号 |
课程名称 |
1 |
教师直播教学安全 |
2 |
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|
3 |
师德典型引领 |
4 |
教师关爱讲堂 |
5 |
黄大年团队建设引领教师发展 |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课程学习要求。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》可认定2学时(须学习不少于90分钟,且完成试题后获得);其他课程可认定学时上限为1小时(在该门课程内完成若干内容、累计不少于45分钟的学习,且完成试题后获得)。学时累积到达上限后,可继续学习,平台持续记录学习时长。
(二)高度重视。各教学院(部)要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通知要求,做好动员部署,将寒期教师研修作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的有效抓手,组织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。
(三)做好总结。各教学院(部)要及时掌握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,切实发挥“寒期教师研修”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。并将研修情况总结(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人数、学时等内容)于2023年3月5日前报送邮箱sxndjsjxfzzx@163.com。
联系人:范华杰,联系方式:0354-6288226
附件:1.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
2.国家智慧教育平台“2023寒期教师研修”学习操作手册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(教务部代章)
2023年1月4日